由爱迪生的健忘,使我又联想起不少有关伟人“记忆力”的传说:
美国最著名的植物学家亚沙·葛雷,能够记住25 000多种植物的名字,恺撒也能够记住他几万名心腹士兵的姓名。但是棒球明星贝比·鲁斯却记不住别人的相貌和姓名。查理·卓别林曾有一位私人秘书7年不离其左右,但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,据这位秘书说,卓别林连他姓什么都不知道。
埃及的默罕半顿大学有一条惯例,那就是每年新生在参加入学考试时,必须背诵整部《古兰经》。这部经书,几乎与基督教的《新约》一样长,是伊斯兰教的经典。背诵一次,至少要三天的时间。然而,每年都有两万多人能够一字不漏地背完,这种记忆力实在是惊人。
大诗人拜伦勋爵夸耀说他能够背下自己所写的全部诗篇;但是另外一些人,比如像斯考特爵士的记性却很差,有一次他竟把自己所作的一首诗当成了拜伦的作品而大加赞扬。
培根爵士能够默写出他所著的一本最著名的书籍;而约瑟夫·杰斐逊几乎在12年当中,每晚都要在一曲戏中扮演同一个角色,而到后来他还是忘记了自己的台词。林肯在想要记住一件什么东西的时候,便高声朗诵,以便能让他在自己的视觉和听觉两方面都留下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