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逆向指标处理
在本报告的中国民生发展指数4.0指标体系中,共有25个三级指标,其中正向指标20个,逆向指标5个。在对指标数据进行无量纲化之前,必须对逆向指标数据进行处理,将其转变为正向指标,以方便统一测算。依据各逆向指标的实际含义和表征内容,对于比值类的指标数据,本报告采取了取其倒数的方法将其转化为正向指标;对于百分率类的指标,则主要通过公式“100-指标值”即求补法来将其正向化,基本原则是保证正向化后的指标仍有明确、具体的实际含义和表征内容,不影响用其进行测算和分析。各逆向指标具体的正向化操作方法可参见表7-2。
表7-2 逆向指标处理
5.数据无量纲化
7.3.2 测算方法
本报告结合国内外通用规则以及报告的具体目标,拟采用综合评价指数法对我国区域民生发展水平进行评价。综合指数法分为线性加权模型、乘法评价模型、加乘混合评价模型等几种形式。本报告的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较大,指标值的差异不大,且各个指标间基本相互独立,各指标只影响综合评价值而指标之间不相互影响,因此采用线性加权模型进行计算。为了保证测度结果的客观公正,所有指标口径概念均与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制度保持一致。各指标的权重由德尔菲法确定,并将在测算结果的具体分析中加以具体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