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5)不可表示同意对方的说词
适度地承认某些过失确有效用,但同意对方的说法则无利可言,因为承认表示了你对他的理解,也使对方产生已获得你真正在意的意识。相反地,你若是同意对方的说词,则无异肯定对方所宣称你确应为问题的存在负责,二者间的差别简直不可同日而语。在此不妨让我们再以同样的例子作为说明,只是把承认改成同意的描述:
“你说我们部门要移交给你的工作经常迟交,同时你要联络上我也很困难;嗯——你说的不错,我们上个月的进度是慢了,而我也曾交代属下快点接听电话。我对于造成你的困扰实在非常抱歉!”
从表面上看来,这段话说明你因为小小的差错才造成对方的不便,一方面坦率地承受责任,另一方面也表达了歉意,确是一种光明正大、且亦颇为正确的行为,但这是指应付其他人而言,若是用来应付抱怨者就毫无作用了;并非意指他们对于一个人的承认过失不会有回应,何况其中还包括着歉意,而是他们的回应方式往往有碍于真正解决问题。